第44章 证券法(4)
书名:
经济法
作者名:
谢元春 姜国锋主编
本章字数:
3700字
更新时间:
2016-03-28 10:14:26
(二)投资者的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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