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鉴(2019卷)
- 中国消费者协会编著
- 16078字
- 2025-05-12 17:53:22
文前彩插
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四次会议在京召开

2018年2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召开第五届理事会四次会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平同志,以及来自中央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学术机构、全国消协组织等理事出席会议。会议总结评价2017年以来消协组织维权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2018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平同志出席会议并作理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2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张平同志出席会议并作理事会工作报告。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张茅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8年2月9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张茅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全国消协组织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

2018年2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第五届理事会四次会议上对全国消协组织2016—2017年度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授予杨晓军等325名同志“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图为张平会长、张茅常务副会长等为“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授予北京市海淀区消费者协会等229个单位“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8中国快递“最后一公里”峰会在北京举行

2018年7月25日,2018中国快递“最后一公里”峰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以“蓄势·革新·共进”为主题,就快递“最后一公里”绿色化发展、末端多样化选择等话题展开深度探讨及建言献策。国家邮政局副局长刘君到会致辞。
2018年全国市场质量信用建设交流大会召开

2018年12月18日,2018年全国市场质量信用建设交流大会召开。中国质量协会顾问、用户委员会主任弋辉作了题为“传递质量信任,追求用户满意,共创美好生活”的讲话,公布2018年全国市场质量信用A等(用户满意)企业名单。部分AAA级用户满意标杆企业分享了用户满意实践经验。
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2018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在“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主题活动上致辞:把实现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2018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来自工信部、农业部、卫计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总局等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领导、专家以及消费者代表、企业和媒体代表等近200人参加了当日的活动。
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主题活动

2018年3月15日,在3·15主题活动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发布中消协“促品质消费系列行动”。

2018年3月15日,在3·15主题活动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栗元广发布品质消费与消费者认知调查结果。

2018年3月15日,在3·15主题活动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清发布全国消协组织优秀比较试验评选结果。

2018年3月15日,在3·15主题活动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发布2017年10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2018年12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中国消费者报社与中国消费网联合主办的“2018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发表主旨演讲。
消协组织改革与发展专家论证会

2018年5月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消协组织改革与发展专家论证会”,邀请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发展方面的专家,就新时代消协组织发展的总体思考、组织名称、机构定位、机构设置、运行与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食品安全知多少 品质消费我参与”主题活动

2018年7月1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举办“食品安全知多少 品质消费我参与”主题活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司局、中国消费者报社等负责同志以及60位消费者代表参加了活动。中消协副秘书长栗元广参加活动并讲话。
地球日公益活动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刘清出席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处、生态环境部及北京市环保局联合主办主题为“塑战速决”2018年地球日大型公益宣传活动,并做“减少塑料消费污染,建设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旨演讲。
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专家论证会

2018年5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有关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专家论证会。研究和推动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促进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落地;研究和探索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更好地推进消费维权事业;打击严重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法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全国消协组织法律与理论培训班”

2018年10月23—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全国消协组织法律与理论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消协的80余位代表参加培训。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有关专家讲解了《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标准化改革与发展;德方特邀专家就德国消费者组织情况、德国及欧盟消费者集体权利保护等作了专题介绍。
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强化社会共同责任 打击网络假冒伪劣”专题座谈会

2018年8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强化社会共同责任 打击网络假冒伪劣”专题座谈会,有关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人员,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商标权益方和消费者代表,检测机构、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会议,共同探讨有效遏制网络假冒伪劣行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消费者协会“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正式启动

2018年5月23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在浙江省安吉县余村正式启动。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比较试验工作培训会在深圳市召开

2018年12月25日至26日,中消协在深圳市召开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培训会。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广东、重庆等15个省市消协组织代表出席会议。就全国消协系统比较试验数据库开发项目、《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规范》修改进行充分讨论。中消协副秘书长刘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

2018年5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促进网约车安全消费座谈会。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司法部工交商事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监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这次会议旨在促进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义务和责任,强化网约车乘车行为监管,推动完善网络交易行为立法规制,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调研

2018年8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一行到上海专题调研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听取上海市消费维权相关职能部门对于调查评价体系、测评方式方法、结果宣传使用等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消保委系统组织建设以及热点消费问题处置情况。
全国商品服务监督暨农村集贸市场调查体验工作培训班在四川省宜宾市举办

2018年5月9日至10日,中消协在四川省宜宾市举办全国消协组织商品服务监督暨农村集贸市场调查体验工作培训班,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全国消协组织的16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培训。
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

2018年3月15日,在“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主题活动中,中国消费者协会启动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活动,得到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京东商城等企业响应作出承诺。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工作会

2018年12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工作会。会议总结回顾律师团2018年工作情况,讨论目前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及维权思路,对律师团成员进行了调整增补。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海口召开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工作培训会暨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推广会

2018年4月10—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海口召开全国消协组织投诉工作培训会暨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推广会,来自全国各地157名消协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全国消费维权新媒体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8年12月6日,“全国消费维权新媒体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有关政府部门的相关司局负责人及部分省市消协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业界代表共约180人与会。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到会并讲话。
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全国部分省市消协组织新闻舆论工作培训会

2018年9月19—2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全国部分省市消协组织新闻舆论工作培训会。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参加培训会并讲话,董祝礼副秘书长主持会议。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广东、深圳、重庆、湖南等9个省市交流了开展新闻舆论工作的经验。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会见来访的国际消费者联会副主席、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一行

2018年8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会见来访的国际消费者联会副主席、香港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一行。双方就当前消费维权热点问题、粤港澳大湾区消保组织合作机制、第四届海峡两岸暨港澳消保论坛筹备、“一带一路”国家消保组织交流设想等情况深入交换了意见。副秘书长董祝礼等陪同参加会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会见来访的澳门消委会主席黄翰宁一行

2018年12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会见来访的澳门消委会主席黄翰宁一行,就双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交流。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会见来访的蒙古共和国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主席勒哈格瓦·白木巴素仁一行

2018年11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会见来访的蒙古共和国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局主席勒哈格瓦·白木巴素仁一行,就两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交流。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等陪同参加会见。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

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召开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调查结果显示,产品质量是微商经营中最突出的问题,另外是宣传和售后服务。市消协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立法和监管,进一步强化微商平台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

2018年3月15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电视台、首都精神文明办等单位举办第三届“诚信北京”3·15晚会。晚会针对旅游、儿童玩具、手机等三大消费热点发布消费提示,同时也引导更多人关注身边的诚信,传递诚信的力量,让诚信守护美好生活。北京市消协秘书长杨晓军、天津市消协秘书长张正、河北省消协秘书长张福齐在晚会上发出诚信宣言。

2018年7月15日,北京市消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北京旅游消费体验式调查结果,并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公开发表消协建议。本次调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北京市旅游条例》作为调查依据,聚焦行业问题和消费趋势,并与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旅游委深度合作,增加对企业资质的调查内容,形成了社会监督新亮点。

2018年11月23日,市消协约谈ofo小黄车运营公司,就消费者反映退押金难等情况进行了解,并督促其尽快出台解决措施,恢复正常退款,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天津市“3·15”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积极投身于消费维权工作中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15家单位推选为全国“最佳志愿者组织”荣誉称号。市消协授予唐欣同志“天津市消费维权志愿服务特殊贡献奖”称号,授予程雪等8名同志“天津市消费维权志愿服务杰出贡献奖”称号,授予葛全利等8名同志“天津市消费维权志愿服务优秀贡献奖”称号,授予郭晓莹等10名同志“天津市消费维权志愿服务新闻宣传贡献奖”称号。

2018年11月20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以及西青、河西、武清区消协召开殡葬业消费者座谈会,剖析殡葬领域存在的墓位销售、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等问题,提出殡葬服务要标准化、透明化、加强社会监督和媒体曝光、行业企业自律等意见建议。玉佛寺寝宫在座谈会上公开承诺,做行业表率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诚信服务,让市民群众透明、放心消费。

2018年3月13日,天津市首批“诚信服务·放心消费”创建单位授牌大会召开,来自家电、百货、保险等行业的128家单位被授予“诚信服务·放心消费”称号。天津市场监管委主要领导出席大会并讲话,市及区消协、相关行业协会、首批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负责人、消费者代表和媒体参加了大会。

2018年,全市消协系统积极行动,扎实推进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以现场资料展示、视频宣教、专家讲座、互动咨询等作为活动主要内容,累计开展300余场公益讲堂,免费发放5万余份宣传品,惠及超过25000名老年消费者。
河北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7月4日上午,在石家庄市鹿泉区,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共同举行了2018年“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活动。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王雪峰、河北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润芝出席活动。

2018年3月15日上午,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消协隆重举办了“河北省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王雪峰,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峰,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润芝等领导莅临现场指导活动。

2018年1月26日,全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圆满召开。总结了全省消协组织2017年度工作并安排部署2018年度工作,对2018年度全省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会议由省消协副秘书长赵兰军主持,各市消协秘书长、省消协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2018年3月15日,省政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办公会议在石家庄召开。副省长夏延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消协会长王雪峰、25个办公会议组成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郝杰成主持。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4月3日,山西省消协召开推进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座谈会。邀请省高院、省检察院、山大法学院等专家学者,就我省公益诉讼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8年3月1日,山西省工商局、山西省消协举办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文栋、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及省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2018年6月11日,山西省消协与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清徐县人民政府联合在清徐县东高白村启动了“全省百村品质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大行动。

2018年3月16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省旅发委对10家存在违规行为的旅游企业进行约谈。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1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维权系列活动。自治区领导、自治区工商局、消协、各盟市消费者协会理事、消费者代表、生产经营者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辽宁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14日,省消协组织举办辽宁省2018年“消费·诚信·营商环境”高峰论坛,邀请到20多位省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150家大型商业企业负责人参加,为辽宁消费维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集思广益。

2018年2月21日,省消协组织召开“汽车合格证融资担保社会问题研讨会”。

2018年2月17日,省消协组织召开“租赁经营者失联后的法律关系研讨会”。

2018年6月21日,省消协组织召开《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座谈会。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10月26日,省消协在南关区新春街道和平社区举办“抵制假冒伪劣 倡导品质消费”百姓大讲堂活动。

2018年3月15日,省消协联合省工商局、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农业委员会、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物价局、省检验检疫局等9家单位,举行吉林省2018年“3·15”消费维权工作情况通报会。

2018年6月28日,省消协组织消费者代表深入居然之家(长春赛德店)开展消费体察活动。

2018年12月12日,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滴滴出行网约车服务的热点难点问题,省消协联合公益律师团律师约谈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并对开展的滴滴出行快车服务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2月28日,省消协联合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广播电视台,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诚信龙江公益活动在哈尔滨市正阳物流园全面启动。现场发放各类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单2000份,接待消费者咨询5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8件。

2018年3月2日,根据省消协与省高级法院联合下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促进各类消费纠纷的解决更加便捷、灵活、高效。截至目前我省已有50%地市县区消协和当地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图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首例诉调对接现场。

2018年3月14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召开“2018年3·15新闻发布会”。省消协发布了“2017年消费者投诉十大热点”及茶叶、儿童鞋、毛巾三个比较试验结果,邵光处长及刘爱芝秘书长还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8年3月15日,省消协推荐的东宁市消协秘书长吕芳芳获得全国“十佳”维权人物称号。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上海市消保委主任杨定华赴进博会综合服务区,慰问市消保委驻场一线工作人员。

2018年10月22日,上海市消保委公开测评上海特色产品(伴手礼),图为现场体验环节,专家与媒体代表对入围产品进行评选。

2018年2月7日,上海市消保委高度关注苹果手机“降频门”引发消费者不满事件,及时向苹果美国总部发出查询函,图为苹果总部法务副总裁为此专程来沪拜会。

2018年,上海市消保委对空调维修企业进行暗访,揭露了行业普遍存在的虚构故障、小病大修等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问题,劝谕企业落实自身责任,建立对不诚信企业的处罚及退出机制,引发全媒体报道和转载。图为央视《新闻联播》就企业诚信机制建立作专题报道。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江苏省消保委联合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省工商局开展2018年3·15互联网消费维权服务日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消保委主任邢春宁,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省工商局局长、省消保委常务副主任王元慧等相关部门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并现场为“2017年度江苏省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个人”代表颁奖。

2018年6月21日,江苏省消保委、南京市消协江苏省老年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在南京市举行。中消协副秘书长刘清、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兼省消保委副主任李杰、江苏省老龄委办公室调研员顾晓东、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元虎等部门领导及300多位老年消费者参加了活动。

2018年6月24日至30日,江苏省消保委联合江苏省创建办举办全省消保委组织秘书长暨创建办负责人培训班。本次培训以当前消费热点问题研究、相关法律的理解与应用、消费纠纷调解、危机处置与媒体应对以及消费维权工作实操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2018年7月19日,江苏省消保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机票退改签专项调查最终情况。该项调查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和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国内主流媒体均予以大篇幅报道。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浙江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隆重举行。现场发布了2017年浙江省放心消费“三度一率”社会评价指数、《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及2018年推进放心消费工作重要举措。表彰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代表、2017年度全省“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最美消费维权义工”。

2018年5月23日,全国“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在浙江启动。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副秘书长刘清出席。现场举行了“浙江省放心消费示范村”授牌仪式,组织了《农村消费教育指导手册》赠送、消费咨询服务、“美丽乡村品质消费”图片展等活动。

2018年9月19日,浙江省消保委就消费者反映的“流量不限量套餐”超量限速、不限速要收费等问题,约谈省内三大电信运营商,促使企业代表当即承诺更换营业厅、官网、官微和媒体上的含“不限量”用语广告。

2018年8月至10月,浙江省消保委联合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消费调查和暗访体验两种方式,对18家国内航空公司和8家第三方购票平台服务质量开展专项调查。2018年10月26日,浙江省消保委召开民航延误服务质量消费评价工作实务公示会。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安徽省消保委联合安徽电视台首次举办3·15活动大型现场直播。安徽电视台公共频道派3路记者分别对省城3·15活动主会场(瑶海区)、蜀山区咨询服务现场、销假现场和市烟草局销假现场进行采访报道,与活动主办方、观众互动。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作为嘉宾走进直播间,现场解析消费维权典型案例,3·15当天活动受众人数达上百万。

2018年3月23日,省消保委开展五进系列活动之进军营,走进合肥警备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案说法,使官兵们深受启发。送法进军营,这在省消保委历史上是第一次。

2018年6月21日,安徽省消保委、合肥市消保委和瑶海区市场监管局胜利路市场监管所三级消费维权部门就押金难退等问题共同约谈安徽小黄峰智慧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就该问题向消费者致歉,并承诺积极配合三级消费维权部门尽快解决退费问题。

2018年12月17日,安徽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颁奖暨3·15晚会启动仪式在安徽广播电视台一楼大厅隆重举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沈卫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生、安徽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庄保斌出席仪式并致辞。
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福建省工商局、福建省消委会联合对“2017年度福建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进行了表彰。本次活动重点对象是全省消费维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志愿者、律师、新闻记者、法官等人士,呼吁更多的专业人士和广大消费者参与到消费维权中来,全方位提升消费领域的全民维权意识。

2018年3月23日,省消委会联合省老年大学开展《防范保健品陷阱 认清养生真相》知识讲座吸引了近300个中老年听众参加。提醒中老年人:别乱买保健品或补品,谨防上当受骗。

2018年5月17日下午,福建省消委会与澳门消委会在福州召开消费维权合作交流工作会议,并就原协议进行了补充,形成“闽澳两地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交流工作会议纪要”。此次会议纪要的形成将继续合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双方资讯互动交流,共同解决跨地域消费争议。

2018年3月29日,由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消费体察走进‘10000客服热线’”,到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开展消费体察活动。中国电信福建公司资深副总裁乐朝平(前左二)向省消委会秘书长林江敏(前右二)介绍电信互联网业务。
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江西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网上宣传咨询服务平台正式开通,消费者通过登录中国江西网或者关注省消保委“江西放心消费315”微信公众号,即可投诉维权。

2018年9月27日,省消保委与校方签订合作协议,在江西师范大学成立江西高校首个“大学生消费维权教育基地”。

2018年3月15日上午,江西省消保委参加网上在线访谈,介绍当前的消费热点、维权难点,并回答了网友提问。

2018年9月27日,省消保委走进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以“党建共建 法治宣传 维权普法”入校园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受到在校师生的欢迎。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28日,由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与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联合主办的河南第三届问题车展在郑州举行。在省消协和民生频道的持续调解和关注下,已经为60多位车主解决了投诉难题,及时化解了因消费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投诉。

2018年5月30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主题为“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和“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开封、洛阳、新乡、安阳、周口、商丘、驻马店、济源等地市消协相继开展了“品质消费乡村行”活动。

2018年3月10日,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举办的“防范金融消费风险 抵制不良校园贷”3·15法治论坛在郑州举行。图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林青了解大学生金融消费维权宣传情况。

2018年2月,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就消费者群体投诉东风本田CRV1.5T等车型涡轮增压发动机“机油液面增高”问题,及时对东风本田公司进行了约谈。3月,省消协联合新乡、焦作市消协和省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频道、交通广播等媒体召集部分新乡、焦作、郑州东风本田CRV车主及东风本田4S店代表召开座谈会。会后东风本田对问题车辆进行召回,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湖北省消委召开2018年“3·15”全省消费维权新闻通报会。发布了湖北省2018年纪念“3·15”活动方案、湖北省网络消费监督评议调查报告;2018年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2017年度湖北省消委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2017年消费维权和网络交易监管工作情况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18年8月1日至3日,湖北省消委在荆州市举办全省消委系统《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市(州)、县(市、区)消委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中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剑桥出席开班式,并围绕《新时代消费维权形势分析》作专题辅导。

2018年11月14日,湖北省消委联合省保协召开全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事故车辆残值问题规范处理推进会。通报了关于全省保险行业事故车辆残值处置争议问题情况综述;从法律层面就理赔时直接扣除残值费依据、合法性和《湖北省保险事故车辆残值处理规范》进行了法律解读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宣读了《湖北省保险事故车辆残值处理规范》;3家单位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宣读和签署了《承诺书》。

2018年11月22日,湖北省消委召开全省“骚扰电话”调查情况通报会。会上,省消委通报了“骚扰电话”调查情况及分析报告。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行业协会、三家通信运营商就进一步抓好“骚扰电话”扰民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在赔偿性公益诉讼假盐案一审信息通报会上向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广东省消委会举办“2018年度广东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图为广东“3·15”晚会颁奖仪式现场。

广东省消委会在检测机构举办洗碗机比较试验结果信息通报会。

广东省消委会召开洗碗机行业研讨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保委联合举办第40期“红盾讲坛”新《广西消保条例》专题讲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作委副主任顾忠东为全区工商干部职工作专题讲座。

2018年3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保委联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广西南宁举行,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参加活动并讲话。

2018年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保委联合组织召开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维权主题座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西消委会主任高雄出席会议并为律师志愿者发聘书。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召开律师团成立会议,并为首批律师团成员颁发了证书。

2018年10月14日,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召开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大会,借助社会力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0日,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图为市消委会副会长和常务理事视察3·15大型宣传活动展场。

2018年3月12日,3·15大型宣传活动当天,市消委会副会长、常务理事为“速写衣食住行 漫画消费百态”消费主题漫画大赛获奖者颁奖。

2018年3月12日,3·15大型宣传活动现场,银行业专业人士为消费者讲解金融消费知识。

2018年3月15日,3·15大型宣传活动现场,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和理事单位工作人员为消费者讲解消费知识。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四川省消保委、省工商局联合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

2018年1月,省消保委开展2017年消费纠纷调解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实现了“以评代训”的目的。本次活动共评选出消委组一、二、三等奖典型案例11件和优秀案例6件,服务站组一、二、三等奖6件。

2018年3月15日,省工商万鹏龙局长陪同相关参会领导观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展板。

2018年,省消保委扎实开展“品质消费·振兴乡村”活动。各市(州)积极响应,加强消费知识普及,打通特色农产品进城、消费类工业品下乡的流通渠道。成都、雅安、自贡、资阳、遂宁、巴中、达州、乐山、内江、眉山、泸州、广安和阿坝州也相继开展了相关活动。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15日,贵州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3·15大型宣传活动。联合“多彩贵州网”,邀请理事单位、消费者、经营者、志愿者及媒体代表等共200余人参加,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设消费维权论坛,3·15当天有56831人次通过新媒体收看了省消协主会场的活动盛况。

2018年5月,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开展纸巾纸比较试验,省消协工作人员和省分析测试研究院抽样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从贵阳市沃尔玛、北京华联超市及电商平台随机购买了心相印、清风、维达、舒洁、柔贝佳等35个品牌的纸巾纸,共45组样品。图为购样现场。

2018年7月5日,针对一个名为莲都旅行社的微信公共号发布的一则《贵阳安纳塔拉度假酒店,邀您免费试住!》信息,涉嫌虚假宣传且隐藏不少陷阱,省消协对贵阳安纳塔拉度假酒店进行了约谈并发布了消费警示。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组织举办2018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向24家“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企业、12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维权直通车企业授牌,向全省企业发出“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倡议。

2018年11月,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结合消费者关注的商品开展比较试验工作,发布12个品牌22组加湿器开展比较试验的结果。
陕西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13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联合陕西日报社、腾讯·大秦网等单位共同开展的“2017年度寻找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活动公布评选结果,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分局天台所所长段智等10名候选人获得2017年度三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郭大为副主任为当选者颁奖。

2018年3月8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赴富平县曹村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3·15”宣传活动,由此拉开了全省消费者组织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序幕。本次活动以法律援助作为工作切入点,以乡村作为主阵地,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2018年,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举办“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权利·责任·风险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提升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权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金融知识的整体水平,防范校园网贷风险。

2018年3月13日,陕西省消协联合省老年大学、省消协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和省消协食品安全快检消费教育示范基地举办“信用让消费更放心”食品安全活动,来自各个方面的近百名老年消费者参加了本次活动。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22日,由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主办、定西市工商局、定西市消费者协会协办,岷县工商局、岷县消费者协会承办的甘肃省“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仪式在岷县文化广场隆重举行。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全省各地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

2018年9月11日上午,2018年甘肃省“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在兰州市东方红广场启动。今年“质量月”的宣传主题是“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省”。李沛兴副省长在省消协咨询台前驻足向工作人员了解消费投诉有关的工作情况。

2018年6月15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在兰州举办了“百城万店讲诚信大家谈”活动。活动中,省消协联合全省27家消费领域的行业组织,向社会发布了“百城万店讲诚信”倡议书。

2018年3月6日下午,省消协联合城关区工商局、城关区消费者协会走进武警甘肃省总队参谋部通信大队,开展了以宣传“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纪念3·15消费维权送法进军营宣传咨询活动。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15日,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向全社会发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倡议,举行了“大美青海 放心消费”启动仪式,为“2017年度青海省最美消费维权人物”颁奖。

2018年3月15日,3·15活动当天,工商和消协的同志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

2018年,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积极协调相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组建了青海省家用汽车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加大消费纠纷与人民调解的对接,有效化解消费矛盾。

2018年,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围绕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全面部署全省农村牧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并在海南州贵德县启动了全省“品质消费教育农村牧区行”暨“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活动。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青岛市消保委联合青岛市工商局等委员单位共同举办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开放日活动,公开发布2017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报告,我市8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活动,为消费维权工作建言献策。

2018年2月至3月,青岛市消保委联合青岛银监局共同开展了青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决赛活动,活动组织了全市40家银行参赛,结合赛事成绩聘请了30名“青岛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讲师团”成员。

2018年8月17日,青岛市消保委联合青岛广播电视台964私家车广播,走进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开展了“消费维权 在您身边”消夏晚会,寓教于乐地帮助社区居民掌握消费维权知识,识别防范消费“陷阱”。

2018年12月7日,青岛市消保委举行“青岛市家电市场售后服务调查企业约谈会”,通报调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向与会企业分别发放建议函,助推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家电市场售后服务水平。
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宁波市消保委举行以“创放心消费 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纪念大会。相关领导共同参与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启动仪式,市消保委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红萍作2017年度宁波市消费维权报告。向37名新一批消费维权公益律师颁发聘书。

2018年3月14日,宁波市消保委组织20多名由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等组成的消费体验团走进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消费体验,了解智能化管网安全保障情况。

2018年3月9日上午,宁波慈溪市消保委召开第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慈溪市消费维权义工“三统一”管理办法》,举行首支消费维权义工队授旗仪式。

2018年5月29日,宁波市消保委针对当前大象商务有限公司发放的“大象卡”(包括提货券、烟酒券、通惠卡等)无法使用,导致众多消费者财产受损的情况,召开了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研讨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法规处、信用办以及鄞州区法院、鄞州区消保委、市消保委公益律师团律师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市消委会组织召开“落实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工作研讨座谈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赋予市消委会公益诉讼权,市消委会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与市检察院、市中院共同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合作机制。

2018年12月27日,市消委会受4名消费者委托,起诉深圳花皇艺术传媒管理有限公司。该企业前法定代表人企图通过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权来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性质恶劣,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图为“花皇艺术”支持起诉案件南山法院开庭。

2018年3月,深圳市消委会开创以“消费监督”推进“消费维权”新模式。从个案问题解决推动行业问题解决。从携程退票费高于机票票价事件,推进对行业的监督。图为携程CEO就退票费高于机票票价事件向消费者致歉并提出整改方案。

2018年8月29日,市消委会召开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问题公开讨论会,接下来,市稽查局和市消委会联合对自如长租公寓中介服务行业问题展开联合调查。
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厦门市消保委组织召开“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2018年年主题座谈会”,会上表彰了十大消费维权网点,并向十大维权网点颁发了证书。
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9月14日,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道里区安静办事处安松社区居委会及举行老年消费教育讲座活动。加强老年消费正面教育引导,加大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营造社会和谐稳定环境。

2018年12月18日,市消协联合南岗区革新街道办事处在南岗区文化馆举行了落实省人大决议加强老年人保健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专题讲座。切实提高老年消费教育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和引导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2018年4月,市消协联合南岗区消协举行“品质消费教育进校园——走进育红小学”活动。本次活动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学生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健康消费。

2018年4月,市消协组织召开倡议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协调会。要求各辖区单位积极落实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树立消费者的信心,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消费潜力,更有力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9月5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携手南京链家开设了一场主题为“二手房交易知识知多少”的房产消费知识科普讲座和消费体察活动,共有30多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消费者代表共同参与。

2018年3月22日,针对房地产消费纠纷多、款项大、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南京市消协发起成立“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房地产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吸纳房屋建筑、装修、监理、网络交易平台等各环节的专家,律师界代表、媒体界代表、高校教授以及室内空气、电光源监测单位负责人等参与。

2018年3月,南京市消协携手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系列金融消费教育活动。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授予“老年金融消费者教育基地”牌匾。

2018年8月24日,市消协在六合横梁组织举办“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仪式。“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陆续在溧水、浦口、栖霞、江宁、高淳组织开展。
济南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12日,济南市消协联合八部门开展了“济南市第十二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经综合评审等程序,授予154家企事业单位为“济南市第十二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向社会公示,并给予表彰。

2018年4月13日,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消协联合历城区市场监管局、历城区消协举办“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发放宣传教育材料,现场宣教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维权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8年1月至3月,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消协联合中消协、中消报共同举办济南市“搜狐焦点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通过这次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化了经营者责任担当,为推进《消法》《山东省消保条例》的普及和济南市消费品质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8年,市消协受邀参加红木产品专项质量大检查。配合商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及省质监局开展的“零距离服务、零瑕疵质量”要求,为广大消费者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广州市消委会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教育公益行”系列活动。以案例剖析、消费提示、图文展览、专家讲解、互动交流、有奖问答、节目表演、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配合“质量月”“旅游月”“诚信兴商月”等主题实践活动。广东省工商局、广州市工商局及南沙区人民政府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2018年3月15日,3·15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大批媒体和记者,为咨询活动的宣传报道起到了重要作用,图为广州市消委会副主任张开仕接受媒体采访。

2018年3月15日,3·15活动现场,接受咨询7123人次。图为广州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主会场认真解答消费者咨询。
成都市消费者协会

2018年3月15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发布2017年度投诉分析报告和十大典型案例,发放消费宣传教育手册、资料传单近30万份。图为3·15活动现场。

2018年3月15日,3·15活动当天,由成都彩虹电器、郫县豆瓣等十余家“成都造”生产企业与“成都造”品牌联合发布《“环保生产、绿色消费”成都宣言》。

2018年,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开展养老产业消费评议活动,秘书长庄卫兵到养老机构调研,听取养老机构负责人汇报并与老年人亲切交流。

2018年9月28日上午,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成都市商委、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暨“寻找优质成都造”活动启动仪式。四川省消保委秘书长肖向荣、成都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协常务副会长邓谊等出席活动。四川农大师生、成都市消协、消费维权志愿者、农户代表、商家代表、市主流媒体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