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婚姻里投资男人不如投资自己

从古至今老百姓口口相传结婚要找门当户对的,以前很多人对这话嗤之以鼻,觉得说封建思想,觉得不公平,觉得婚姻不自由,是思想糟粕,等到了现代,尤其是我们我21世纪,在信息大爆炸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我们才真正明白,门当户对从古自今都是非常智慧的理念。所谓的门当户对不仅仅是物质层面带来的差异还有就是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以及家风家训和教育背景、三观、原生家庭和看问题的视角等的巨大差异,这种差异是无法跨越和融合的,除非有巨大的智慧和变通和改变以及应变能力。否则这就是婚姻生活中的雷点,随时随地都会爆。

今天探讨的第三个律师直播间婚姻案例就是关于门当会对的。网上很多人都说,高嫁等同于吞金,低嫁精准扶贫的同时,还吃力不讨好人财两空。当然这不是绝对化,而是大概率。大数据推送和总结的,不得不承认其有一定道理。

过来连线的是一位女士,上来就说自己丈夫背叛自己了,且外面还有了私生子,问律师能不能把丈夫给第三者花的钱追回来,起诉的时候是单单起诉第三者还是连同自己丈夫一起起诉。

律师第一时间并没有立马给出生帮硬套的条文和单一答案,而是非常耐心和从容淡定安抚了咨询者的情绪,(大概是案例见多了,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是十几年实战律师,啥大风大浪都见过了,人性的光辉和黑暗也见过了,练就了过硬的专业能力的同时还有隔绝自己带入情绪的理智),然后问清楚了咨询者的相关详细情况,才给出了咨询的相关答案和建议。

这位咨询连线的女士芳龄四十一岁,结婚二十年,是家中父母掌上明珠,浙江人士,父母都是生意人,男方家庭条件比较穷困,偏远地区外省人士,大学毕业后留在浙江工作,身高学历都不错,长得也不错,也因此被女方看上了,然后女方倒贴跟男方结了婚,婚房是女方父母买的,婚后女方父母还拿了三十万给男方创业,还给男方创业上提供人脉等支持,婚后男方在岳父的资金和人脉等的支持下加上男方本身自己的能力和努力,生意越来越好,家庭条件越来越好,女方婚后生了三个女儿,一直在家带孩子,男方也对女方温柔体贴,足足二十年表现得都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的人设,女方一直觉得自己好幸福,从来没想过自己丈夫会背叛自己,直到第三者给她发了一家三口的照片过来,她才看到了自己丈夫和第三者以及丈夫和第三者生的孩子的合照,温馨有爱的一家三口合照才彻底击碎了了她二十年的美梦。

女方在愤怒和悲伤以及震惊中花钱找人调查了一下,才知道自己丈夫在外面有了私生子,且这个私生子还比自己的孩子都大,这个第三者就是当初丈夫的初恋,而丈夫当初之所以跟初恋分开就是因为家庭条件太差了,女方父母不同意,所以就跟别人相亲结婚了。婚后几年,男方的初恋生活不幸福,吵吵闹闹,最后因为初恋的丈夫发现几岁的孩子不是自己的,所以离了。

之后这个第三者,也就是男方的的初恋就带着孩子过来找了男方。两个人就重修旧好一直在一起好了十几年。男方可谓是婚外有家,尽享齐人之福,而女方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第三者见男方事业越来越好,不用靠岳家了,想上位了,发了信息给女方,女方才知道自己二十年的幸福婚姻生活只是泡影。

然而很可悲的是,女方并不想离婚,一是考虑自己有三个女儿,二是男方公司发展很好,生活越来越好了,三是女方觉得二十年婚姻生活对男方还有感情,且男方也坦诚跟女方说了不想离婚,对第三者只是出于对孩子的亏欠等,四是女方觉得当初自己在男方一无所有的时候倒贴嫁过来,给钱给房给陪嫁父母还给钱创业,当初付出这么多,才有今天的生活,凭什么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把自己打下的江山让给别人?一句话,沉没成本太高了,加上女性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出社会打拼,一直在家,根本没有生存能力和养家能力,所以她不想离婚,但是又咽不下这口气和愤怒需要宣泄口,于是过来咨询。

回到最初女士咨询的法律问题,女律师给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和答案:

1.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跟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有证据证明男方给女方花的钱以及买的房,不管男方买的这个房是登记在第三者名下还是登记在私生子名下,女方都是有权利起诉追回的,因为夫妻财产是共有制,这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经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做主把大额财产挥霍或者赠予都是侵害了夫妻另一方合法权益,是可以起诉追回来的。

但本案例中,还有个私生子,男方有义务给私生子抚养费的,因为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是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的,非婚生子女他有权利享受到父母的关爱和抚养责任,因此起诉过程中扣除合理的抚养费外,其他大额转账以及房产,原配是可以起诉追回的。

2.律师建议女方,如果男方同意起诉第三者,可以单单起诉第三者,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把男方和第三者一起起诉了。最好还是男方商量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就算起诉追回一部分钱,男方说不定也会通过公司或者私底下现金补偿第三者,这个问题不在于第三者,而在于男方。如果男方有异心了,表面上稳住原配,私底下通过公司偷偷转移财产,到时更麻烦。第三者可是男方白月光,且双方还有一个男孩,女方生了三个女儿,说明男方确实是重男轻女的。所以目前这种情况,女方最好趁男方有愧疚或者谈判让男方签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分配事宜,再把当初女方给男方补贴的嫁妆房子财产等约定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最好确定男方是真心回归家庭还是为了稳住女方,所以可以通过跟男方谈判起诉第三者这事,看看男方态度,检测一下男方真正内心想法。

3.女方有父母托底,就算离婚,家里分的财产也可以过日子,经历婚姻这事,女方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重心,投资自己,经营自己,找份工作或者培养挣钱能力,不能一味把自己所有精力在家庭上,孩子也这么大了,女方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和圈子以及事业。

这个案子给我最大的感触,除了律师说的那些法律相关知识和律师人生建议外,我觉得是:

1.女性不管任何时候,都要有自己的生存本领和养家糊口的能力,不管单身还是已婚,这是你活着的底气和支撑。本案例中女士比大部分遭遇类似婚变的普通底层女性好很多,她还有个有实力的娘家托底,还有财产可分,有些底层女性没有娘家可靠,也没财产可分,一旦遭遇这样的事,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2.女性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把钱和娘家的人脉实力等投资在男方身上,尤其是家庭条件不错的下嫁女生,男的不会感激你的,反而翅膀一硬,第一件事就是踹了你。正所谓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自古以来男人三大喜事,神官发财死老婆。与其投资男人身上,不如投资自己身上。

3.娶老婆或者嫁人也罢,都要找个门当户对的,精神和物质匹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