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犯罪刑法治理的早期化问题研究
- 李梁
- 392字
- 2025-03-28 10:46:02
第一节 环境犯罪刑法治理早期化的国外立法
刑法立法通常产生于一系列灾难和令人触目惊心的事件,环境刑法立法更是如此。 20世纪5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首先在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尤其是各种由环境污染引起的公害病使得人们对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产生恐慌,引发了社会的、法律的乃至政治的危机。1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稳定社会秩序,开始了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并在其中设立了环境刑事责任。2 也正因为环境问题首先产生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使得这些国家的环境刑法立法比较早,且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分析这些国家环境犯罪刑法治理早期化的情况,对我国环境犯罪刑法治理早期化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3 在本节中,笔者主要以大陆法系国家中的德国和日本的环境刑法立法、英美法系国家中的英国和美国的环境刑法立法为例进行分析,同时会涉及法国、俄罗斯、巴西等国的环境刑法立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