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命名惯例和约定

除必须满足的规则外,标识符的命名还应遵守一些惯例和约定,原因有以下几点。(1)这些惯例和约定已经被大量实践证明有利于软件代码的编写、阅读和维护。

(2)全世界绝大多数的Java开发者都遵守着这些惯例和约定。

(3)遵守这些惯例和约定不仅有利于团队中其他人理解开发者的代码,也有利于开发者理解自己以前编写的代码。

下面以表格的形式给出这些惯例和约定,如表2-4所示。

表2-4 Java标识符的命名惯例和约定

尽管命名惯例和约定不是强制性的,但建议读者在初学时就遵守并逐渐形成习惯。除标识符的命名之外,还有一些编程方面的惯例和约定,具体可参考附录C。


[1]对于C语言的int型,若用Turbo C编译器编译源程序,则被分配2个字节,而用Visual C++ 6.0编译器,则被分配4个字节。

[2]关键字和保留字通常统称为关键字。

[3]事实上,因Java采用了Unicode字符集(详见2.5.1节),故Java中的标识符完全可以包含非西文字符(如汉字),但为了保证代码的可读性以及避免潜在错误的发生,一般不推荐使用非西文字符命名标识符。